关于征集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演出合作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4-27 | 作者:
为做好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相关筹备工作,扩大活动的市场化规模,提升消费季品牌影响力,现就征集演出合作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征集范围<<<<
山东省内注册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演出经营单位,包括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
02申报条件<<<<
(一)在山东省内依法注册,具备营业性演出行业资质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纪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的演出剧目,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能够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具有原创能力、创新性强的演出经营单位,将优先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
03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7日起持续申报。
04征集范围<<<<
申报参与的演出经营单位可登录http://declare.qlypt.com/进行申报,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信息(见附件)、查询审核进度。
05政策支持<<<<
(一)经审核通过的演出经营单位享有本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标识系统使用权。
(二)可纳入组委会统一宣传计划,通过各类媒体渠道择优进行推广。
(三)通过审核的演出剧目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优惠补贴扶持,择优推荐进入旅游景区演出。
(四)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演出经营单位参与银企对接活动。
06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曹冠宇 0531-51791735
演艺申报平台联系人:
张玉丽15165027472
陈剑霜18615280702
附件
演出经营单位申报信息
一、演出经营单位信息
1.单位简介,联系方式等;
2.《工商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3.单位结算账户及微信商户号;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声明》;
5.《保证书》,承诺所申报内容真实有效,自觉接受消费季组委会及其相关机构监督检查。
二、演出信息
1.演出剧目的名称、演出时间、演出项目主体自身优惠措施及山东省/市/区县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备案决定书等信息。
2.整台剧目的应当提交剧情简介、主创及主演简介;组台演出的应当提交组台节目简介、主要演员简介 ;
3.高清剧照(不少于3张 ,七寸以上);演出时长不能低于60分钟。
4.演出场馆的消防、电力等安全资质材料或证明材料。
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